大学生医保报销注意事项
一、 日常就医
在校大学生如需就医,首诊医院为学校门诊部。如需外诊就医者,需校医院医生开具“转诊单”方能到学校指定定点医院就医,否则不予报销。自行在外就医者,校医院不予补办“转诊单”,不予报销。
二、住院治疗
如需住院治疗者,请携带社保卡到成都市社保定点医院住院(能刷社保卡医疗点)出院时刷卡结账。
三、社保卡遗失
社保卡如遗失,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前往双流社保局补办。
四、其他事项
按社保局相关规定,大一新生于入学后的第二年方能发放社保卡。如需住院者,请本人或请同学代办(代办时需携带住院者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有效证件)前往双流社保局提前制卡。
五、按照社保局相关规定,大学报销标准:普通门诊为年/500元限额,外伤/800元限额。每季度统一报销一次(按每年开学月算起)故报销金额到账时间以每季度为准。
六、如遇紧急情况请拨打120
双流社保局地址:由校门外乘坐804或806至双流客运中心站(或五星城站)转3A至社保局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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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报销定点医院
1、 四川省人民医院(综合)
2、 四川大学华西附一、附二(综合、妇产)医院
3、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(综合)
4、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(精神病)
5、 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(传染病)
6、 成都市结核病医院
7、 四川省司法警官医院
8、 龙泉航天医院
9、 龙泉区人民医院
10、双流县人民医院